商丘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權責清單 |
行政職權編碼 |
411400225001 |
行政職權名稱 |
1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士兵購(建)房補助 |
職權類別 |
行政給付 |
實施依據 |
《退役士兵安置條例》(國務院、中央軍委令第608號)第四十二條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購(建)房所需經費的標準,按照安置地縣(市)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確定;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確定。購(建)房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,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。購(建)房屋產權歸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所有。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自行解決住房的,按照上述標準將購(建)房費用發給本人。 |
實施對象 |
自然人 |
實施機構 |
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|
其他共同 實施部門 |
市財政局 |
辦理環節和責任事項 |
窗口辦理,網上辦理 |
申請:當事人提出辦理申請; |
受理:辦理單位受理申請材料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,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; |
審查:辦理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; |
審批:辦理單位對審查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批; |
發放:按照有關要求將費用發放給本人。 |
法定時限 |
60個工作日 |
承諾時限 |
5個工作日 |
收費標準及依據 |
? |
受理地點 |
商丘市睢陽區(縣)南京路東段街道1號 市行政服務中心南二樓 |
服務電話 |
0370-3286799 |
投訴機構 |
紀檢組、監察室 |
投訴電話 |
0370-12345 |
備注 |
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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